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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情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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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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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殇
【转自:雨林木风BBS交流论坛 原创写作区】

情殇
    ——旧年之事,观者自便。
    目光触及,我久久凝视过她的眼睛。
    目光所及,我又长长短短看上她几眼,看她的背影是看她的腰,做蛇形状运动。林雨是个身材高挑的女人,脸瓜子也略长,二分姿色,三分白嫩,天生林黛玉的病态美,似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她是张洪量的女人、女朋友,张洪量是我的哥们。
    学校里受青睐的男人有两种,一种学习好的,一种表现坏的,打架狠的,善搞破坏的男人;受青睐的女人却只有一种,那就是长得好看的。洪量是什么样的人?是出操队伍里排在中间的人,不露头不做尾,取中庸之道。他读书不好不坏,长得不怎么样,破坏力不怎么样,他的课余时间主要娱乐意向是踢足球。我呢!什么都不是,只好做自己的头又做自己的尾。我读书也不怎么样,时常不去上学,但功课没有被拉下多少,我常常生病,看上去却很健康,我长得很帅,有人却怀疑我是混黑社会的,我的课余饭后时间主要走向是吞云吐雾——抽烟。当然洪量也抽烟。
    我不可能是混黑社会的,我也在想我哪天可以混黑社会就好。
    不怎么样的男人当然不会去招惹漂亮的女人,如果只在一个班里找寻,林雨能让人眼前一亮,她永远踩着碎步,像穿和服的和簇女人平缓地向前移动,开口的声音一般都很小,在众目睽睽之下有时还会脸红,眼睛水淋淋的似要流出眼泪,暗引了男人怜香惜玉的冲动。
    我相信,张洪量在一开始并没有冲动,因为我先冲动了。
    按男人的好色本性,我被她眉目含情地看了两眼,热情地聊了回天,就上了钩。没多久林雨发现了一个铁铮铮的事实——我是个瘸子。
    他娘的,我是个瘸子。
    也许我是个瘸子,所以我不会随意就爱上女人,最多也就天下的美女都敢想想,如果嫁给我做老婆会怎么样。
    第一次和林雨说话的时候,林雨微笑着对我说:你好像没参加军训哦。我说:嗯,我身体不好。她问哪不好?我说膝盖。她说:哦,是不是关节炎啊?雨天的时候会酸痛。我诡秘笑了笑说:雨天还好,差不多的。其实我哪有什么关节炎,他娘的我是血友病,就是轻轻地划出一道伤口,血就要流干致死的人。膝关节是个最容易出血的地方,血一出就肿,一肿就开始痛,只好躺在床上,肿慢慢变大变硬,皮肤绷紧,像个起亮光的球体。动弹不得,痛无法抗拒。我隔个五分钟把腿捧起来放下床沿,血液向脚底流去,似找到出口,能清晰的感觉到肿痛处有脉搏在跳动,舒服啊!痛感不那么强了。过五分钟,方法失效,只好再捧起来放回床上。如此折腾,黑夜里一片寂静,痛感来得特别强烈,只听闹钟滴答声很干脆,走得勤快,开灯一照,却慢地不行,一点钟,两点钟,三点钟……时间仿佛不是走过去的,而是我数过去的。眼睛里满是瞌睡虫,却睡着不了,只求天亮。有时在天快亮时能睡上一会,清晨,是痛感神经反应较为迟钝的时候。
    一个姿势在床上睡得久了,被压迫的胯骨处也有酸痛感忽略不掉,我不知道是要“照顾”我的膝盖还是我的胯,只好乱涂些风油精,来转移一下对痛的感觉。隔一两个礼拜,有时会要上一个月,承受了痛苦,它慢慢消肿,又重新可以走了。
    尽管那时候我已经失去了奔跑,跳跃的特性,但表面上使我难堪的是我是个瘸子。最早前,我不幸摔断了大腿骨,医生给我输鲜血止血,却对血友病人的骨折没有医治经验,随随便便给我做了个皮肤牵引,我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出头,断腿因牵引力不足,短了有三公分,从医院出来,我直接成了瘸子。
    聊天结束的时候,林雨说我借你书看吧,挺好看的。其实我对看书没什么兴致,但女人借的书我一定看。
    我去还书的时候,她问:还好看吧?我说:嗯,一般。我再说,还有吗?借我再看看。她说有的。她说话的时候已经缺少借书给我时的热情,我想:泡她,不怎么有戏。
她果真没有再借一本书给我。衡量女人的第一步,看她是不是愿意为你做些小事。
    其实我不应该泡她,女人不是方便面想泡就泡,再说我也已经有了女朋友。
英子就是我女朋友,聪明、娇俏玲珑。看多了武侠小说中的美女,嘴大的必丑,惦念不忘英子有粉嘟嘟的小嘴巴俏皮而性感。我时常怀疑英子为什么会喜欢我,难道聪明的女人都过于自信,还是初中三年的同窗,她根本就没把我看个仔细。或许只是我掩藏了真面目,毕竟那时候的我腿还要利索许多。我问自己,都给不了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英子喜欢我——假的。
    向往爱情的我对爱情七分期待,三分后怕。
第一次给英子写情书,是隔了初中毕业的三年之久。我在等待一个奇迹迟迟未能出现的时候,给英子写了一封信,说:英子,我在回家的车上,看见你了,很想叫你一声,只是你一直低着头,也不好意思叫,说起来我胆子也小,未必敢叫。之后,我很坦诚地讲起初中的往事来。我说那时候好喜欢她,经常会幻想到可以吻一吻她的小嘴唇,没想到今天不经意的一个照面,又动涌了对你暗恋已久的思绪,所以很开心给你写了这封信,也很愿意写这封信。最后署上了我的名字和日期。
    英子的回信很快就到了,说:那天,你肯定认错人了,因为我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出门。又说真是高兴收到你的来信,我看了三行就开始猜想信是你写的,一看署名,真的是你写的,真是太高兴了,如果你来找我,我会和你接吻的……
    英子的言下之意应该是可以做我的女朋友。我不曾想英子对我的人存在着如此深刻地印象,心花霎时怒放,欣喜之余确有想哭的痛感,看上了东西,却没有等价值的东西进行交换。
    我没有再去信。我怯场了。
    英子也没有信来。
    那年新春,凑巧开了一场初中的同学会。意料着英子也会参加,有惊喜和恐慌,盼了半天英子却没有来,和同学嘻哈了一下午,同学们开始商量着轮流去谁家吃饭的问题了。
    第二天的晚饭前,我如愿见到了英子,在同学家的堂门前,她正半站半倚地坐在自行车的后架上,见我,对我甜甜地微笑着。我看她面若桃花,两眼有光,依旧还是想像中的样子,依旧小巧、娇美动人,心“咚咚”立马快速地狂跳起来。在面向她走的十几步路,我走得好艰难,只恨不能隐身躲开她的注目。
    吃饭,打牌。小聚会的情趣莫过于打情骂俏,大家日久陌生 ,情不好逗,俏不敢皮,牌照旧打得没心思。英子说要上个厕所,我一晚上都没怎么跟她讲话,终于讲了句俏皮话:我帮你照手电筒吧,厕所里黑。英子笑着用小手臂轻敲我的后背。等英子上玩洗手间回来,说:不打了,去我家玩。我巴不得能去她家看看,同学们也无所事,都说好。
    骑了十几分钟的路,就到了英子家。我坐在其中一个同学的自行车后架上。小时候,见过独轮车,我肯定推不动。现在有了两个轮子的自行车,它可以载我,但我的两条腿废了,骑不了。
    英子跟我说去下小店,我跟她来到不多远的一家小店。英子说:老板,一包中华,一包红塔山。我的乖乖,真大方,英子回头看我,笑眯眯地说:两包都给你,你想怎样就怎样。我知道她明着招待同学,实际上就是给我买了两包烟,让我爱分不分。有女孩子给买东西是一种荣幸,我不想,也不愿意拒绝。
    晚上到了很晚,同学们都散了,只留下我和一个住在较远的同学。我对同学们来去地从容和自由十分地眼红,也无可奈何。英子说:今天睡我床上吧。我欢喜道:好。又假惺惺补充着,那你睡哪呢?我才不要管她睡哪,自己家里总有办法解决的!
    英子说等等,我先去整理下房间。等我和同学上去的时候,房间里弥漫着香味,也不知道是空气清新剂还是香水。大人们常说,女孩子的被窝里有乳香。也许是新被子吧,也许我鼻子不灵吧,我深深地呼吸,只闻到了房间里原有的香味。
    同学在清晨早早起身离去,我赖着不起。英子进得房间来,挨着床边的沙发坐了说:好困哦,早上四点钟把我爸叫起了床,我才睡了会。我有些轻飘起来,女人若关心你的时候,连毛细孔都能感受到她的温存。
    随即,她拣床小棉被盖在蜷缩的身上,两眼惺忪,欲睡非睡模样。我不是抬眼看她,不敢和她对视。过会,太阳光从窗布边沿透进来,在床上照出一条明亮的斜线。我和她说了些无关痛痒,无关爱情的废话,便爬起床来。英子说:你看不看书啊,我有很多的书。我说什么书?英子说:十大世界名著啊,我全买了。我说你介绍本最好看的借我吧,我拿回去慢慢看。英子说:看《乱世佳人》吧,我觉得这本最好看。说着,从床底下拉出个盒子,里面全是暂新的书。我一看,哇!好厚的《乱世佳人》,估计有几个月的时间可以消磨了。名著,当然要看得细些,不比武侠,上中下三册看一整天刚刚好。英子说从来没给人看过,只舍得借你了。
    用的是英子的洗刷用品,吃她家的午饭,待到傍晚,我没讲一句情话,心里猴急,却没有勇气把信中的话用嘴道破。待到另有同学来叫吃晚饭,我又坐在人家自行车的后架上,先行一步。
    照理,该我带着英子飞驰在马路边沿或者小路上,最少也可以结伴行,引亢高歌或温馨细语,但我没有这个本事。无边懊丧,他娘的。
    等英子也到同学家,开口就对我说:遭了,把书拉在家里了。我赶紧回:没什么,下次也可以取。但我表现略有不快,英子有察觉,说:我还是去取取来。我没有拦她,内心感愧甚于感恩。同学夸我真有面子,你妈的,“两家人不知道一家事”,不爽着呢。
    这个晚上,同样当我护送英子回家的,但我做不了护花使者。我的任务是回自己的家,睡觉。
香烟,床,书。
    英子是喜欢我的。
    我在想,英子是喜欢我的。
    我天天在想英子是喜欢我的。
    ——难道是智者的大度?我在怀疑。或许是我太蠢。
    放完寒假,回到学校,我犹豫不定要不要给英子写信,英子对我是很好,但好到什么程度呢,恋爱吗?还是普通朋友?我无法定。不想到第二个礼拜,先收到了英子的信。英子在信中重提,收到我的信真的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这两个礼拜感觉着很空,很无聊,坦言要和我交往下去,并叫我不要想太多,不要活在自己的阴影里。我不知道她所说的阴影指的是什么,还是看穿了我什么。但收到这样这样的信,内心鼓舞,觉得有人在爱我,恍惚中自己好像在校园里不知疲倦地飞奔,要耗尽多于的能量,要奔走相告我可以恋爱了。
    心痛和快乐并存着,心痛无溢于言表,快乐却时时刻刻被理智切割。如果爱注定会是幻觉,我不愿祈求。
    我有开始给英子写信,淡淡的,像温开水泡的茶。
    英子来信说我的文字很美,她喜欢,只是跟随着我淡淡的,像温开水的温度。
    一个学年也没写成多少封信。我在忙完了升学考试之后,回到家中,意外收到了英子托人转交给我的信。我猜着她怕长长的假期,信无法邮寄。英子仍旧劝我要向前看,要去懂得欣赏路边风景,低着头只会看到自己的阴影,并煞有介事地告诉了她家新装电话的号码,叫我给她打电话。但我家里还没有电话,打电话并不方便,我还担心接电话的人不一定是她,是她,也要担心自己会紧张,可否有话讲,只心里默默记下号码。整个夏天,我枕着回写给她的信度过,隔几天重温信中的内容,几次修改,情感像火一样炙热。我想过去街上把信寄给她,但我和她的家不会超过五公里,我认为这是个很大的笑话。
发表于 2008-3-30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我晕晕的,是不是还有下文啊?
发表于 2008-3-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晕啊。。。没有结局的文章
发表于 2008-3-30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现在都是短信。
发表于 2008-3-30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感觉就空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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