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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昨日发布公告获悉,执法人员在近期检查工作中发现22种食品不合格,其中大型连锁超市沃尔玛、永辉、物美等均被指售卖不合格食品。 信报记者在不合格食品名单中看到,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景山古城分公司销售的鱼类被查出含有违禁药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据了解,该药物实际是一种杀菌剂,鱼体内残留会产生耐药性,人食用这些鱼后药物会残留在体内并产生耐药性,一旦生病后服用此药将失去作用。 此外,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酱肉皮中检出了致病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该细菌是一种引发人畜共患病的病原菌,能引起李氏菌病,感染后主要表现为败血症、脑膜炎和单核细胞增多。 据了解,如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食品,便可持购物小票到购买超市进行退款。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拜北斗也表示,沃尔玛等超市售卖此类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严重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不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拜北斗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类似产品造成自身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销售者进行协商,由销售者对消费者的损害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其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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