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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观察] 北京重拳出击整治“二房东”,转租10套房以上需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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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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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二房东卷款跑路”的新闻刺痛无数租客的心。有人戏称,初入社会的第一课就是二房东给上的。近年来,“高租低出”、“长收短付”,让不少租客与业主双双陷入钱房两空的困境。为整治这一乱象,北京市今日发布《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这份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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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监管的对象是谁?
监管对象是以个人名义承租他人住房后,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包括在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房源出租信息),且累计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个人。成套住房整租的按套计算,其他按间计算,转租套(间)数量的认定,以网上房源发布、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件数或其他可确认的租赁关系建立数量为准。
二、如何监管?
强制信息公示(执照、收费明细等)、押金租金纳入监管、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街道日常巡查→线索上传平台→住建部门识别超量转租→移送市场监管查处”的日常监督机制。如果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平台发布转租信息的,累计发布或委托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信息在10套(间)以下(不含)时,应在房源展示页面或居间服务合同显示“转租”相关字样,超过10套立即停止服务并上报。
该意见稿首次明确“职业二房东”认定标准,将规模化转租纳入企业经营监管框架,终结了“二房东”们无照经营的时代,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租赁市场的监管空白。与此同时,强制押金托管与租金监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挪用风险,为租客的权益加上“保险锁”。
作为租客,也可以通过该方式反向筛选“二房东”,在租房前核实其执照及相关信息。在签订合同后,督促“二房东”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在支付房租及押金时,可以将房租转入相关的托管账户,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
但是,从咨询和办案的经验来看,通常情况下,由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当事人的损失处于“不大不小”的状态,很多人维权的信念会被繁忙的工作和繁琐的诉讼过程打消。因此,在建议相关监管机制的同时,我们或许可以尝试让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建立“二房东”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经营异常、处罚记录等,便于租客在租房前进行甄别,减少纠纷的产生。同时,设立针对违规转租的简易投诉通道,缩短租客维权周期,提高租客的维权效率。
目前,该意见稿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如果我们有好的想法或意见,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反馈,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租赁环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意见反馈渠道(截止时间请关注官方公告):
电子邮箱:fwzlglc@zjw.beijing.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租赁管理处(注明“意见征集”)
电话:010-55597665
传真:010-55597634
在线提交: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政民互动→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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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能彻底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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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的二手房东出租的.出租.房问的水电表,在深夜你没用水电了后,冷热电表转得飞快(人为远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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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是十套,三套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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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应严惩,不得有二手房东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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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手房东没时间打理,二手房东搏运气有人租就挣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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